《浙江省居住證辦理》需要什么條件?怎么辦理?小編在這里為大家提供居住證辦理指南,一起來看看吧。
一、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在本市市區(qū)辦理居住登記并連續(xù)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設立的《居住證》受理點申領《居住證》。
連續(xù)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以公安機關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的居住登記信息為準。
注意:先要搞定居住登記,才能申領居住證。
居住登記辦理
1、辦理條件:
流動人口,是指在本市市區(qū)居住的非本市市區(qū)戶籍人員。
市區(qū)范圍包括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富陽區(qū)和臨安區(qū)。
除《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流動人口擬在本市市區(qū)居住3日以上的,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日內,向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2、辦理材料: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應當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的,應當配合公安機關采集與其身份相關的信息。
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其監(jiān)護人申報居住登記。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代為申報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
居住在具有本地常住戶口的近親屬家中的流動人口,居住時間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地址、服務處所等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xù)。
3、辦理流程:
(1)窗口辦理:申報人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提交申報材料,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當場直接辦理。申報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2)網上辦理:流動人口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浙江政務服務網”自主申報。
4、辦理時間及費用:
辦理時間:即辦即領
辦理費用:免費
溫馨提醒: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領是兩個不同的政務服務項目。依據(jù)《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guī)定》,在杭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后持有的紙質《告知單》或電子《居住登記憑證》,僅為流動人口已辦理居住登記或變更登記的憑證,不能作為居住證使用,在杭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流動人口可及時申領電子居住證。
二、辦理材料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填寫《〈浙江省居住證〉申領(簽注)表》,提供以下證件、證明等材料:
。ㄒ唬┍救擞行矸葑C件或身份證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
。ㄈ┓虾戏ǚ(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相應證明材料。
1.以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條件申領。
申領者本人在市區(qū)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不含一個月以上中斷或補繳,下同)的憑證。
2.以合法穩(wěn)定住所條件申領。
須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自購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上述權證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或已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租賃房屋的,根據(jù)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應材料:
①租住國有土地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杭州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房屋)》(其申請《居住證》的日期應在租賃期限內,下同);
、谧庾〖w土地房屋的申請人,提供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其委托的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出租房屋不具有“違章建筑、危險房屋、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情形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和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有效租賃合同(協(xié)議);
、圩庾挝蛔怨芊糠课莸纳暾埲,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及單位出具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宅租用證明或產權單位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
、茏庾≈惫芄、公共租賃住房等房屋的申請人,提供房管部門核發(fā)的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租賃證或房管部門蓋章的公有住房租賃協(xié)議或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等材料。
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除滿足“合法穩(wěn)定住所”申領條件外,還需提供父母雙方等法定監(jiān)護人的有效《居住證》及其一方在市區(qū)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憑證;
3.以連續(xù)就讀條件申領。
在本市市區(qū)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統(tǒng)稱學校)取得學籍并連續(xù)就讀滿1年以上的,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其中,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還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一方在市區(qū)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憑證。
三、居住證辦理流程
電子《浙江省居住證》證件領取途徑:
1.“警察叔叔”APP申領。進入“我的”—“我的證照”—“添加證件”,選擇“電子居住證”進行領取。
2.“浙里辦”APP申領。進入“我的”—“我的證照”—“添加證件”,選擇 “電子居住證”進行領取。
3.“支付寶”APP申領。進入“市民中心”—“浙里辦”—“我的證件”—“已關聯(lián)證件”—“添加證件”,選擇 “電子居住證”進行領取。
四、辦理時間及費用
1、辦理時間:15個工作日
2、有效期:注意每年簽注一次。逾期未辦理簽注,使用功能中止
3、費用:電子卡無需費用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杭州19樓,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居住證】即可查看居住證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入口及居住登記辦理指南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