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請不要再拿“熊孩子”推脫責任
7月3日新聞:長沙2歲女孩莉莉從18樓墜落2樓平臺身亡。有監(jiān)控顯示,莉莉和兩個孩子一起從9樓電梯門出去,卻被一同出電梯的5歲男孩抱回電梯。莉莉一個人出了18樓的電梯門。后來有人回憶曾聽到很響的物體墜落聲。而不見了的莉莉最后在2樓平臺發(fā)現(xiàn)時,已經(jīng)昏迷不醒,最后不治身亡。
從監(jiān)控看,事情經(jīng)過大致是清楚的,我們只是沒有看到事情的最后環(huán)節(jié):女孩是怎么最后掉在了二樓。即使這樣,基本上不影響我們還原事情的基本過程。
網(wǎng)上一片追責聲。
我想,并非掌握了事情發(fā)生的細節(jié),我們就一定能做出正確判斷和反應。責任自有法官推定,我們作為成年人,是否應該考慮得更多更深一些?
這是發(fā)生在三個孩子之間的事。在18歲之前,因為孩子還沒有獨立行為責任能力,所有孩子都受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
盡管我們對2歲女孩的逝去非常痛心,只要女孩能夠活過來,我們做什么都愿意。哪怕所有的責任人都全力擔負責任,女孩鮮活的生命已經(jīng)不在!我們無力回天!
我們還能為女孩做什么嗎?
記得那對德國父母的故事嗎?他們在中國跨國公司做高管的孩子一家被一個入室盜竊的年輕人殺害了。面對犯罪證據(jù)確鑿被判死刑的年輕的犯罪嫌疑人,這對失去孩子的父母卻反對對年輕人死刑的判決,希望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
我知道,不是誰都能成為那么高尚的人。但是,作為旁觀者,在熱衷于做一個追責的法官的時候,我們還可以做什么?
我想我們能為女孩做的,就是讓她成為長鳴的警報,不讓同樣的悲劇再發(fā)生。
我們要盡可能保護好每一個孩子,包括那個把女孩抱進電梯里去的5歲男孩。因為,他只是個5歲的孩子,完全沒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能力。在他抱女孩進電梯的時候,他怎么也想不到會有現(xiàn)在的結果。
也許我們不會想到,男孩面對現(xiàn)在的結果,面對成年人的指責,內(nèi)心是何等的恐懼!假如他的父母也因為他的惹禍而承受不住壓力,暴力相向,這件事會成為他終生的陰影。那樣的話,他的命運,其實和女孩相差不遠。
孩子應該受到我們的保護,這是誰都懂的。把孩子呵護在自己的翅膀底下,是母雞都會的做法,但怎樣才能保護好孩子,卻未必誰都會。
其實,真正的保護孩子,是幫助孩子自己擁有安全自護的意識和相關能力。比如,2歲的孩子知道想去哪里要隨時征得監(jiān)護人同意:“我去阿寶家玩一會兒好不好?”或者要求“你帶我去……”。比如,5歲的孩子知道電梯存在怎樣種種危險,絕不在電梯內(nèi)外玩耍,等等。
每一個年齡都有與孩子的生活緊密相關的不同的安全教育內(nèi)容。安全教育需要也只能靠成年人留意并隨時隨地進行。
其實,沒有“熊孩子”,只有“熊父母”。若父母和其他家長能讀懂孩子的行為,讀懂孩子行為背后的安全盲區(qū),就能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具體細致的指導,類似的悲劇就能最大限度地得以避免。讓我們大家都不做“熊父母”,這應該是我們能為女孩在天之靈所能做的最好的事。